法制频道观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会有不少感想吧,每个观看完影片的人都有不一样的感受与想法。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频道观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一词,我国古已有之。然而,直到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一,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
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上。与法治相比,法制侧重在法律的使用上。但如果仅就法律的目的而言,法治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但法制的实质仍然不能摆脱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念。
法制是指当权者按照法律治理国家,但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组成的立法部门制订的。法治下,行政部门的职责只是执行该等法律,并且受该等法律拘束。因此法制和法治最大的区别,并不在于法律是否拘束人民,而是在于行政、立法、司法这些政府权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样,受到法律的拘束和控制。法治的内涵,与其说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毋宁更侧重于法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否则法治即与法制难以区分。对于社会上常见的违法或脱序现象,尤其是以激烈、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手段向政府争取权利的行为,政府官员常常会呼吁和要求人民“守法”以尊重“法治”。这其实是将法治的意义误解和窄化为法制。
法制的结果可能会出现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压制民众。宪政是一种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的理念和政治实践。法治是宪政的核心价值观。反之,在法制下没有可能实现宪政。法制与民主没有直接联系。但对法治的为寻求公正提供框架的概念的扩展则包含了在法理上承认基本人权的含义,这也为宪政国家的宪法最终包括了人权法案建立了法理依据。而法制则与人权没有关系。因此,在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的国家,人权和民主都不能获得保障。
一堂课,使我明白了许多。在我们身边,处处都和“法”息息相关,人人都说,人生难免会再栽跟头,但人们有没有想过,犯罪一次,给人生的白纸留下了一个多么大的污点,它将伴随着你的一生,给你的人生带来麻烦,不管是找工作,求学都有很大的不便,没有人会理解一个有前科的人,无论是感情上还是理智上,无论在家人还是同学前都难以抬头。应对着人们无尽的嘲笑,讽刺,你只能忍气吞声,因为这都是你自我犯下的错,务必要你自我去承受。
在我们周围,抢劫·放火·偷窃等罪犯数不胜数,但他们有没有想过,这些行为带给自身多大的伤害?会令他们家人多么失望?每个人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从小到大为你付出了多少的心血?可这一切就站在你走上犯罪之路的那一刻瓦解,他们有没有想过,犯罪有什么好处?偷窃,带来的只是一种物质上的满足,但你精神上呢?每一天都在惶惶不安仲度过,试问,这样的生活你真的觉得快乐吗?或许,你会说,你只偷了几块钱,但你明白这“几块钱”背后是付出了多少汗水吗?试问,你的`良心真的过得去吗?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当你将手伸向“金”时,你难道不觉得愧疚吗?将心比心,如果有一天,有人偷了你的东西,你是什么感受?当你偷了别人东西时,你明白别人是什么感受吗?
当看过《重返校园》这部影片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影片讲述了一个少年因为偷窃而判缓刑两年的裁决,但就在他重见阳光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父亲的冷漠,母亲的离去,都使他痛苦不已。试想,假如当初他没有去犯罪,这天的一切也许都会截然不一样。
只错能改,善莫大焉,期望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认识到,犯罪是一条不归路,当你触犯到法律时,等待你的将会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珍爱自我,尊重生命,不让自我沾上污点,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结业典礼的那天,学校又开展了法制教育的讲座,有更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进一步为我们这群莘莘学子洗脑。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
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响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而作为中职生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
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任前方荆棘丛生我们将持之以恒。茫茫学海中,我们要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需要知识的滋养。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谐校园的彼岸前行。
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
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培养国民无私奉献、勤劳朴实的品质,多举办有意义的群体活动,并分设一些奖项,让大家有更强的动力来全面构建法治社会。并且,在实践中有突出表现的要给予嘉奖,让他成为一个榜样,希望每个人都来效仿,甚至是超越。
之后,强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法制社会,否则,人们的言语和表情就只能永远书写无知二字。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多了解法律知识,开阔视野。同样也要在了解法制信息的同时,多阅读书籍,因为书是无价的的,它的璀璨,超过了冬日最绚丽的那道光芒;它的深度,远远超过了人们想象中的叠加!让大家不断地充实自己,磨练自己,最终才能升华自己,提高自己。
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终有一天,构建法治社会的诺言会用我们每个人的双手来实现这个理想化的世界!社会与法制频道节目观后感
在法律安全方面,我们常常忽视,认为我们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却又屡见不鲜。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所以,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坚决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不惜诉诸于法律。所赔偿不仅仅是物质金钱,更有公开道歉的行为,这就是说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握着法律武器,向违法犯罪现象进攻,人们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
为了给社会减少一个危险分子,高校就要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会为此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9月8日,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观看了由河南法制频道播出的《开学第一课》。那一幕幕令人胆寒的场景深深地触动了我,那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不断地映入眼帘,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痛苦呐喊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了这场安全教育的《开学第一课》,我终于明白了:对付事故保障安全,可以借助古老的中国智慧。早在两千年前,荀子就说过:“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面对突入其来的天灾人祸,面对关乎性命安危的事故,第一种办法就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预设警戒,防患于未然,这叫预防;第二种办法是在事情或者征兆刚出现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渐,防止事态扩大,这叫补救;第三种办法是在事情发生后再行责罚教育,这叫惩戒。荀子列出了三种方法后认为,预防为上策,补救属中策,惩戒是下策。
众多的案例表明:安全事故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疏忽;事故的责任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在学校这个相对弱势的环境中,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有时存在着比较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人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我们不需要补救更不要惩戒,我们只需要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同时,要树立危机意识,因为事故或事件本身就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有时甚至是非常严重的惩戒,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终身的遗憾
看了这场安全教育的《开学第一课》,我深深地感受到生命的无比珍贵,感受到树立安全意识是何等的重要,从中,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关爱幸福、如何善待自己,如何善待他人。
法律,像水一样滋养着我们;像世界上的摩擦力,牢牢地束缚住我们;像孩子们离不开的好伙伴一样,要是找不到它了,准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它觅回。
法律,象征着公平,象征着威严,它不仅仅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保护我们这些时代雏鹰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学校每年都举行“普法少年在行动”活动。我们学法,懂法,守法,我们明白在法治社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我知道,在不获得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偷看,私自拆看当事人的信件、日记。我还知道,父母或者其他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
20xx年的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的见面会上,15岁的未成年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与爸爸交谈,经过心理医生的引导、安慰下,小雪才支支吾吾地告诉的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原来,是小雪的'父亲偷看了自己的日记,所以,她很委屈,也很生气,并从此发誓再也不理爸爸。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伤害孩子与亲人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生活中对成年还有一个更司空见惯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
儿童,本是祖国的花朵。可是年仅4岁的男孩张建却被自己的生父打死。
这场惨剧发生在20xx年10月10号,张建是这家人的小儿子。10号晚,张建又挨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他的母亲江燕回家后发现张建在呕吐,她以为儿子是消化不良,她给儿子煮了两个鸡蛋,可小建没有吃到一半,便上吐下泻,夫妻两个把他送到医院后,小张建的呼吸、心跳这两项生命特征已经丧失。40分钟后,小张建不治身亡。原来,小张建的父亲因为生活的压力,促使他整天酗酒,借酒消愁,经常拿儿子们出气,大儿子才10岁,而小张建才4岁啊!
这种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家长因为各种精神压力、生活压力、经济压力无处撒气,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了出气筒。孰不知,父母打孩子是违反法律的,在民法上或刑法上是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打成轻伤或重伤、死亡,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大家一起加入到弘扬普法、宣传普法的道路上来吧!如果有人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就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正确的、理智的去保护自己!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不曾离开过我们每一个人。法律就像一颗最亮最亮的夜明珠,永远地为我们指明前方模糊、黑暗的路。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跟上来吧!让我们共同祝愿祖国的法律事业更加健全。让那颗夜明珠再亮些,让雏鹰们自由自在地展翅翱翔!
一位老人到超市买东西,随手把一个电池放进了衣兜里,出来没有交钱,于是被超市的防损员带到一间小屋里,防损员逼迫老人填一个单子,老人一再说“我给忘了,我把钱交上不就完了吗”,防损员还说了什麽“几十岁的人了,不要脸”,最后老人突然倒地,防损员却误以为老人在装病,结果延误了救治时间,最终导致老人死亡。那个老人把电池放进衣兜不能说明就是偷窃,好多人都把小东西放进衣兜,购物车的缝隙太大,很多小物件会漏下去。
老人也许就是想到这点才把电池放进衣兜的,毕竟年龄大了,所以就忘记交钱了。这种事不能怪防损员,他们是有擒贼指标的,有的超市规定每个人一个月要抓10个贼,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有的防损员抓到一个小偷后会兴奋的念叨“终于抓到一个” 我觉得老人真的很可怜,退一步说,就算老人真的是一时起了邪念,那麽超市真的.就有必要这样对付偷窃者吗?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爱在8月27日《追凶》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法制教育短片,看完之后大家都感触很深,它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告诉青春期的我们理智处理事情,想清事情的后果,切不可莽撞意气用事,避免造成让我们后悔、无法承担的后果,理智处事,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第一步短片讲了原本成绩良好、孝顺父母的飞翔因迷恋于网络,成绩一落千丈,经常旷课去网吧打游戏,父母开始重视起来,父亲许多次将飞翔从网吧找出来,不让他上网,最后一次飞翔一怒之下,拿起水果刀刺伤了父亲,犯下了弑父的大逆不道之事,最终父亲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飞翔也被警察带走了。我们要引已为鉴,切不可做这种傻事。
网络的应用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们上网要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避免“网毒伤害”,我们要善于利用网络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用的事情,而不是在无聊的信息中浪费精力,要学会抵制网络上不良信息的诱惑。网络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不应该成为网络的俘虏,而要做网络的主人。我们要正确认识网络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网络交往对生活的积极促进作用。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矛盾、挫折,我们要学会冷静、理性处理问题,冲动是魔鬼,要学会自我控制、加强保护自我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明辨是非。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吧! 李晓榕
法制教育片观后感
小学开始,老师就已经教育我们上网的时间与次数要有所控制,让我们切记:不要沉迷网络!然后又给我们举了许多事例,都是关于为了上网而犯下的错误,我对这些东西一直都是半知半解。
今天的班会,班主任让我们观看了一个有关于沉迷网络的法制教育片,据说是根据真实改编的:主人公原本是一个好学生,学习优秀,但自从迷上网络后,屡次半夜逃课,早上在课堂上睡觉,不听课,成绩飞速下滑。
后来老师找了他的母亲,让他母亲带他回家反省,可是主人翁趁母亲出门买菜又跑去网吧玩个三天三夜,他的母亲焦急的`把在外地打工的父亲叫了回来。他父亲多次把他从网吧带回去后,他心生不耐,从旁边摊子拾了一把西瓜刀,捅向了那个为他而去外地打工的父亲。
直至警察找到他时,他仍然在网吧上网打游戏。后来在法院上,他母亲向法官哭诉:自从迷上网络后,他经常不回家,晚上也常跑去网吧。
后来,主人翁因故意杀人罪而被送进了少管所,还被判了有期徒刑。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几曾何时,我也为网络做了些“傻事”,曾有一年过年,我和我弟弟拿了将近一半的红包去拿游戏点卡。现在想想,那时长辈送给我们,给我们的祝福,
然而我却糟蹋了他们一片心意,因为网络游戏。
现在心中的不解也终于解开,原来上网须要有节制的上网,不能长时间沉溺其中,上网不仅有碍学习,还会伤害到我们的健康。长期对着屏幕,会造成眼睛不适,视力下降,长期坐着对腿也不好。不仅是身体,更重要的是心理。现在许多网站含有大量暴力、血腥、黄色等不良信息,这些信息会控制人的精神,甚至还会有类似***等邪教、占中反华等破坏人民团结的信息,这些信息看多了以后,从前抗拒的想法会被改变,会相信,去实行,一步步的让我们陷入深渊。
上网不仅要节制上网,还要安全上网,绿色上网。这样的上网才能给我们带来方便、好处,才能让我们健康安全的成长,有一个充满希望未来的明天,而不是犯下错误,人生中有着遗憾。